思维模型格栅

博弈论 · 13/14

机制设计Mechanism Design

从想要的结果倒推规则,让各自追求利益的人也愿意促成这个结果。

让家长猜别人怎么填志愿,会把选学校变成押注。2005年7月,美国波士顿学校委员会投票更换公立学校的分配办法,背后有罗斯等经济学家的推动。旧办法先处理第一志愿,并把录取立即定下来。家长若把热门学校排第一,落选后再争第二志愿时,名额或已被填满,于是有人把更稳妥的学校提前。新办法让录取暂定,被拒的学生继续申请,学校按既定优先顺序保留申请者。家长少了一道猜别人选择的题,学校也更容易收到真实意愿。

为什么成立

规则要经得起参与者替自己打算

同一件拍卖品,付款办法不同,买家就会换一种报价。假设每个买家都知道自己的估值,估值不受他人信息影响;大家不串通,只在意拿到物品和支付多少钱。

最高报价者若支付自己的报价,就有理由压价:少报一点仍能赢,就能少付款。改成最高报价者支付第二高报价,自己的报价便主要决定能否获胜,付款由别人决定。

假设你最多愿付100元,别人最高报80元。报100元,赢得物品,净收益20元。报70元,会错失这20元;报120元,在这里没有好处,遇到别人报110元时还会让你亏10元。无论别人报多少,报出真实估值都至少不比虚报差。

目标必须变成参与者愿意走的路

机制设计把这套思路推广到分配、交易和合作:先确定目标,再规定参与者报什么、谁得到什么、谁付出什么。设计者看不到的成本、偏好和能力,要让参与者愿意通过选择表达出来。

规则必须让配合目标的选择符合参与者自身利益。让如实报告不吃亏,叫激励相容;让参加至少不比退出差,叫参与约束。前者减少撒谎的好处,后者防止人直接离场。

设计者还得把旁门左道算进规则:参与者能否串通、换身份、绕过流程?只证明一条理想路径成立还不够;若规则也允许大家走向坏结果,就没有稳稳达到目标。

出处

机制设计来自经济学与博弈论。赫维茨在1960年的工作中奠定基础,后来明确了激励相容;马斯金和迈尔森发展了实施理论与揭示原理。三人因此获得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。1994年美国频谱拍卖、2005年波士顿择校改革,是它走出理论的重要实践。

换个领域看

公共资源分配

频谱同时竞价

把多张许可证同时拿出来竞价,能让企业比较选择。1994年7月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首次拍卖十张全国窄带通信许可证,采用同时多轮竞价。企业看到每轮报价后,可调整下一轮选择;相近许可证的成交价也很接近。政府通过规定报价和成交办法组织竞争,无须先知道每家企业的真实估值。

个人生活

切的人后选

切的人后选,按自己的估值平分就能保住一半价值。设想你和室友分一块蛋糕,你切成两份,室友先挑。你按自己的估值平分,无论他拿哪份,你都留下一半价值。他挑自己更看重的一份,也至少拿到自己眼中一半的价值。双方口味不同时,他选的未必是你更看重的那份;若你知道他的偏好,也可能通过不等分让自己得到更多。

投资

追回亏损再收费

把业绩提成绑在历史高点上,能让管理人先补回投资者的亏损。假设你选择基金,合同规定:净值超过上次提成后的历史高点,管理人才收新增收益的提成。基金跌下去再涨回来,恢复的部分不能再次收费。投资者要查的是合同怎样定义收费门槛,而不是只听管理人说会与你利益一致。

遇事时问自己

  1. 我究竟想让谁得到什么结果,效率、公平和收入发生冲突时先保哪一个?
  2. 参与者知道哪些我看不到的信息,按现有规则隐瞒或夸大会得到什么好处?
  3. 如果我站在参与者的位置,怎样做最划算,这条路会把结果带到哪里?
  4. 参与者能否退出、串通、换身份或绕过流程,这些选择会怎样改变结果?
  5. 哪一条分配或付款规则改动最小,却能让诚实配合比钻空子更划算?

边界与误用

能改规则、能执行规则,才有机制设计的空间;没有这些权力时,应先争取规则的制定权和执行条件。最常见的误用是把设奖金当成设计完成:奖励签单会催生劣质订单,基金只分享上涨收益仍会鼓励冒险。规则还会受到串通、认知负担和执行成本的限制。双边交易中,若双方风险中性,估值私密且相互独立,各自在有重叠的连续区间上具有处处为正的概率密度,诚实报告、自愿参加、无需补贴和每次都促成有益交易,无法全部保证。设计者必须说明愿意牺牲哪一个目标;参与者按规则行动,也不会自动让目标变得公平。

练一练

公司每周分配一批有限的测试服务器。各团队申报所需时长,申报越多,分配权重越大。没用完的时长可以退回,不收费,也不影响下周申请。负责人希望用申请表了解各团队的真实需求。

这套规则运行后,最可能出现什么变化?

小区准备开共享工具柜,每户年费60元,按时归还就没有额外费用,逾期则罚款。居民可以自由加入。有些居民一年只借两次,附近店铺提供同样的工具,两次租金合计40元,取还同样方便。负责人认为,只要守规矩的人不受罚,大家就愿意加入。

哪种判断最站得住?

一位投资者设置自动调仓程序:组合波动率超过12%时,卖出部分股票换成现金。程序只读取公开行情,直接管理他的账户,没有顾问代报信息,也没有改变其他交易者的交易条件。他认为,自己从低波动目标倒推出买卖规则,就已经用上了卡片中的思路。

为什么仅凭这段描述,还不能把它当成卡片所说的那类规则安排?